《商用密码管理条例》7月1日实施
【大公报讯】记者赵一存北京报道: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中国《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将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到,国家依法保护商用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从事商用密码活动,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合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商用密码技术。
条例提出,将完善商用密码管理体制。明确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商用密码监管的职权、协作配合、保密义务以及信用监管、举报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商用密码科技创新促进机制,保护商用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鼓励支持商用密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优化现行商用密码科研成果审查鉴定审批的适用范围。明确商用密码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监督检查。
条例提到,将健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明确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与使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商用密码服务应当检测认证合格。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支持网络产品和服务使用商用密码提升安全性。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商用密码使用要求和国家安全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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