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在桐乡签约
日前,浙江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启动签约仪式在桐乡举行,桐乡时代锂电项目与湖州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就相关气体排放指标转让达成合作协议。
桐乡时代锂电项目是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3年重大项目之一。根据协议,桐乡时代锂电项目以3100元/吨的价格向湖州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购买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该协议的达成,将为桐乡企业节省300多万元的成本。”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规划生态科科长黄小华表示,湖州企业通过出让富余排污权实现获利,桐乡企业购买后又为项目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一种双赢。
今年4月,《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对排污权跨行政区域交易作了具体规定:“排污单位开展跨行政区域的排污权交易,应经共同的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且符合受让所在行政区域的削减替代制度等要求。上年度大气、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县(市、区),不得开展增加本行政区域相关污染物总量的排污权交易。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原则上应在同一水系范围内开展。”
浙江省低碳发展中心排污权交易部部长严俊表示,此次排污权跨地市的成功交易对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工作来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不仅为全省排污权交易从县域、市域这个小循环迈向省域大循环打开了新局面,也为真正实现全省排污权交易统一大市场树立了新典范。
近年来,桐乡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金融赋能”的原则,深入推进排污权要素配置改革,走出了一条具有桐乡特色的改革之路,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8年,桐乡在全省率先出台《桐乡市排污权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围绕“存量提质、增量选优、总量控制”的目标,建立环境资源要素配置体系,健全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完善差别化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以及总量准入和事后监管制度。2020年以来,桐乡综合运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市场机制和监管执法,有效促进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有机融合,实现了对区域排污总量的动态管控;同时,积极探索排污权租赁、排污权抵押贷款,盘活环境资源。
2022年,桐乡排污权抵押贷款在嘉兴排名第一。今年以来,桐乡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量出让76笔,交易金额338万元;完成排污权抵押贷款10笔次,发放排污权贷款金额2.16亿元,贷款总额居嘉兴第一。(杭州网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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