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征求意见 惩治网暴
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起草文件,就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向社会征求意见。图为石家庄市民警为当地群众讲解网络安全知识。新华社
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消息,为依法惩治网暴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正常网络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涵盖散布谣言、肆意辱骂披露隐私、人肉搜索等行为的多种情形应从重处罚,同时还要纠正“法不责众”错误倾向。内地法律专家向大公报表示,此举明确网暴属违法行为,未来民众遭遇网暴将很容易维权。大公报记者 赵一存北京报道
今年5月23日,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一名一年级小学生被老师驾车撞伤,后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事发后,孩子母亲杨女士曾多次发声维权,但在相关视频下方,部分网民却对这位母亲的身材、穿着、妆容等肆意评论。本月2日,杨女士不堪网络压力堕楼身亡,堪称人间惨剧。消息传出后,迅速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大量网民在评论区留言,直指网暴者罪不容赦。
记者在这份《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征求意见稿共20条,包括维护公民权益和网络秩序、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救济、完善综合治理措施等内容。
提出应从重处罚的情形
征求意见稿提出,网暴违法犯罪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罚。
征求意见稿指出,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网暴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被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维权成本极高。要充分认识网暴的社会危害,坚持严惩立场,依法能动履职,为“网暴”受害人提供充分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感,维护正常网络秩序。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网暴违法犯罪。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在组织“人肉搜索”方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将网暴延伸至线下,对被网暴者及其亲友实施拦截辱骂、滋事恐吓、毁坏财物等滋扰行为,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另外,要依法严惩网暴违法犯罪,对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准确适用法律。
专家:有必要专门立法
“近些年由于违法成本低,网暴导致了很多当事人自杀或名誉受损,影响极其恶劣,贻害无穷,中国有必要针对网暴专门立法。”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主任谢通祥向大公报表示,相关部门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网暴是违法犯罪,中国专门立法惩治网络暴力为时不远。
谢通祥指出,目前涉及网暴的法律条文并未明确提出“网络暴力”,因此民众遭遇网暴想要用刑法直接维权实际上并不容易,此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在细化网暴违法犯罪行为,未来民众遭遇网暴将容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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