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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73万平方公里 守护水环境安全底线

时间:2023-04-26 08:57:25|栏目:污水处理|点击:

    4月23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吴祖云就如何守护水环境安全底线的问题答记者问。

    吴祖云表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划定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在内的“三区三线”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千年大计、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治荆楚必先治水,水既是生命之源也是湖北省最大的资源禀赋、最大的发展优势,同时也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特别是筑牢水环境安全底线,确保水环境质量,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立足省情实际、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客观需要。这项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科学划线。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湿地等统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具体地块。湖北省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73万平方公里,其中,饮用水水源地328个、212平方公里;重要湿地12个、734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形成坐标统一、边界清晰、上下传导的空间底版,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是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湖北省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管理,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以及确实无法避让的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针对涉及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湿地等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必须严格论证,并要求采取科学的保护措施,尽量将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是持续监管。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严禁擅自调整。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运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五年一评估”情况,对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定期评估调整。基于评估情况,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调整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将科学实施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切实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在守住水环境安全方面的约束作用。(九派新闻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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