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校园欺凌法律责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 任海涛
作为欺凌者的学生
刑事责任
校园欺凌行为有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猥亵罪等罪名。如果欺凌者已经成年,则直接使用刑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学生不能承担刑事责任,建议从现行刑法本身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专门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专门针对欺凌的内容,研究制定“青少年犯罪特别法”,给欺凌者以有效威慑。
民事责任
施害学生的行为造成了受害者的财产和人身损失,必然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
行政责任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防治,行政法律法规中可以规定,对欺凌者的监护人进行行政罚款。
对校园欺凌行为管理不力者
•如果教师故意隐瞒欺凌行为,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第一款之规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形,应予以解聘。
•如果校长、主管校领导等人故意隐瞒欺凌行为,轻则应予以批评教育,严重则应撤职或解聘。
•如果欺凌者的父母对子女有放纵欺凌或者故意隐瞒、逃避责任等情形存在,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一点尚无具体法律条文依据,应成为今后法律修改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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