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联动港澳 研建湾区国际融资租赁中心
【大公报讯】记者李紫妍广州报道:《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记者从19日举办的广东省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意见》包括2条总体要求、10条发展措施和3条保障措施,共称“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15条”,提出探索跨境租赁资产交易,推动跨境租赁外汇收支便利化,通过突出发展跨境融资租赁,联动港澳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融资租赁中心。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于海平介绍,《意见》明确到2027年全省培育形成一批百亿元级乃至千亿元级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集群,租赁资产规模达到1.5万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
其中,充分发挥集聚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携手港澳打造国际融资租赁中心具有鲜明特色。
“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15条”明确提出,支持横琴、前海、南沙利用各自优势,实施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与港澳合作发展融资租赁,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租赁资产交易和跨境租赁业务创新。支持粤港澳三地租赁企业依法合规跨境互设专业子公司及项目公司,鼓励租赁企业依法合规在港澳以发债、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大力引入国内外头部租赁企业在湾区设立大湾区总部,做深做精粤港澳大湾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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