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6631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 治理率达50%
1月5日,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省生态环境厅举行。
“十四五”以来,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13262个行政村,累计6631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50%,与2022年同期相比,治理率提升12个百分点。
为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云南省成立由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组织完成第4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排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底数清单、治理任务清单、问题设施清单“三项清单”。突出重点,将九大高原湖泊和赤水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千万工程”示范村、城乡接合部、人口集中、传统村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道路沿线等村庄作为优先治理区域。
坚持生态化、资源化,分区分类施策治理。坝区村庄鼓励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管并入城镇污水管网一并处理,不具备条件的采取集中、分散式治理或资源化利用模式实施治理;山区半山区村庄鼓励采取分户、分片,多点收集,分散利用的模式,建设“小三格”、“大三格”、稳定塘等简易实用治理设施,达到相关标准后,因山就势、就近就地用于耕地、林地、小花园、小果园等灌溉。水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尽量纳管并入城镇污水管网,不具备条件的分片建设集中、分散式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达标处理。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实施方案》,2023年至2025年,每年统筹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开展整县推进试点。组织完成2批次省级竞争性评审,确定马关、武定等20个试点县。组建省级专家库,研究破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技术和关键难题。
多渠道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十三五”以来,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5229亿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6.0042亿元。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指导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金融项目申报、实施。2021年以来,各地共争取到75亿元金融资金支持。
下一步,云南省将持续推进治理攻坚行动,力争到2024年底,治理率达55%,2025年底,治理率达60%以上,进入西部前列。(人民网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